2013.11.13、2013.11.14&2013.11.19 討論紀錄(對原作者之提問與回覆)及補充

補充在前:
        經Dr.Cooke大量應用此工具後,有發現原設計有不當之處並予以修改,修改之部分為施測前篩檢測驗中的「視野檢測」項目:原作法為個案雙眼打開的同時測驗之,此作法無法精確區分單眼視野範圍,應改為「依序測驗左/右眼,並於測驗同時遮蔽另外一眼」之方式施測。故將於中文版之施測前篩檢描述中補上相關敘述,並找尋符合經濟、衛生條件之工具,可用於施測中遮蔽個案單眼。
         另,施測影片部分基於技術、經濟與臨床狀況多變之考量,目前尚未有標準施測影片可供參考。此外,亦須了解學術交流中仍以文字傳遞為主,有鑑於文字描述具可閱讀性、精確性以及詳細描述之特質,並以問題為導向,針對應用過程中所發現之問題以深入鑽研並解決之。
     

  1. 關於施測前篩檢測驗:
    • 問題:施測前視野篩檢測驗,此部分問題有二:
      • 於眼高上10cm處,以手指朝上之施測方式,可能受到手掌與手臂部分遮蔽,造成反應上的誤差。
      • 此測驗需從視野最外側開始測起,因而於雙手張開時會非常靠近個案,此狀況較為怪異且尷尬。
    • 討論與解決方向:
      • 關於眼高上10cm之問題,應可於臨場做適度調整,如調整施測者的高度(坐下或者站起),以及調整手腕彎曲之角度,或可避免手掌遮蔽之問題,此部分之調整可找正常人測驗並找同儕討論之。
      • 關於靠近個案之部分,可於施測此項目前與個案說明,並強調為了施測需求,稍後的程序會比較靠近個案,並徵求個案同意。
        *此部分須注意之重點有三:
        • 原手冊中並未提及指尖,因此個案注視之目標為「手指」之部分。
        • 此項目之手指為「兩指」而非單指。
        • 施測程序應依序測驗左眼/右眼,並於過程中遮蔽一眼之方式進行。
    • 備註:
      • 施測過程中之問題,可依狀況與嚴重程度作適當調整,但傾向維持原作相關設定與原則,或盡量維持統一原則,方便操作之標準化且減少例外之情況。
      • 在消除測驗時,應請個案用手指出會動的那一邊,避免使用口語描述左、右,因其牽扯個案對於空間之理解,以及施測者與個案主觀之差異,容易造成混淆。 
  2. 關於建構施測項目:
    • 問題:此部分問題有三,分別發生於過去施測。
      • 紀錄表中有「嘗試錯誤」項目可供勾選,但於施測過程中個案可發現自己的錯誤並予以修正,此項狀是否應勾選嘗試錯誤之描述?
      • 如施測過程中已因應個案視野範圍調整標準工具擺放位置,然個案仍因忽略或者視野缺損之因素,造成個案沒有注意到部分零件(實際上已放於個案面前),從而向施測者索取或者表達其問題,然施測手冊表示於正式測驗中,不可給個案額外之提示,於此情況應如何回應?
      • 如施測過程中,個案宣稱自已已經完成該題目,並轉向施測者時之過程(可能因視野或注意力轉移)發現自己的錯誤,從而修正,然於個案宣告完成時理論上已完成評分,此狀況下應以個案宣告完成時之評分為主,或者以個案修正完成後之評分為主?
      • 如果個案因視野缺損或者忽略問題,造成個案建構之結果非典型配置,如原本設定為2*2或3*3之正方形,並且有其對應位置之正確與否,然個案建構成1*4之長條,或者排列位置超過原本方塊應出現之位置,此部分應該如何評分?(狀況如圖所示)
    • 討論與解決方向:
      • 嘗試錯誤之執行方法,應為較低階之方式,表個案無法推理或者計畫如何完成建構,而須透過反覆嘗試之方式進行;然察覺並修正自己的錯誤,應為較高階之能力,此也與個案之病識感有所關係,因此,嘗試錯誤與察覺錯誤並修正應有所不同。故,上述情況不應勾選嘗試錯誤,但可記錄個案具檢查、察覺錯誤並且修正之能力。經老師與Dr.Cooke討論之結果,判斷原則與上述相似,「嘗試錯誤」乃個案於過重之反覆調整、比對建構之狀態,與「自我察覺並修正」有所不同,而後者可做為判斷個案是否有病識感之因素之一,兩者應分開討論,因此,如遇到上述狀況,不需勾選嘗試錯誤。
      • 如遇零件已經充分提供,但個案因症狀等因素沒有察覺或忽略知之情況,依施測原則,施測者可告知個案「已經提供所有零件」或者「請用你現有的工具盡量完成」,但不做其他提醒與說明。
      • 如施測過程中個案宣稱自己已經完成,隨即發現錯誤並且修正,考量修正所需的時間差異不大,且個案如能察覺問題並且修正屬於較好之情況,故應可以個案修正後的版本作為評分依據。
      • 如遇個案排出意料之外的建構方式,則依循評分原則,正確地給予分數,缺少或者排列位置錯誤者不給予分數也不倒扣。
    • 備註:
      • 此部分修改原則,考量施測之嚴謹度、必要性而做決定,個案宣告完成與修改之狀況,時序差異甚小,且此篩檢評估應掌握個案最佳表現,故應可以最後版本作為評估依據。
      • 對於施測過程中個案各種表現,應可記錄於整體表現之欄位,或者後方的空白記錄區,應能提供較多資訊以供掌握個案能力與表現。
  3. 施測順序與相對位置:
    • 問題:篩檢測驗與正式施測之項目,施測者與個案之面向有所差異,如篩檢測驗要求施測者於個案面前,而書寫、仿畫等項目,個案需有桌面已完成此項目,然身體圖像項目又要求施測者於個案面前,考量此頻繁轉換對於行動或平衡能力不佳之個案可能為負擔,是否可調整施測流程,將相同面向的施測一次完成(即篩檢測驗完成後,直接施測身體圖像,後再從書寫依序完成)?
    • 討論與解決方向:由於個別項目應該獨立,因此調整施測順序應該不影響整體結果。經老師與Dr,Cooke討論之結果,施測順序可做適度調整,但原則仍以簡單的優先執行,如作者認為書寫、繪圖等項目較為簡單,因而放在排序較前處,然務必注意,單一項目內的所有題目須一次完成。
  4. 形狀恆常:
    • 問題:施測手冊描述,須以個案命名形狀之詞彙,作為指導語對該形狀之描述,然個案可能以四邊形、四角形描述正方形,但題目中同時存有正方形與長方形,此可能造成混淆。
    • 討論與解決方向:此部分,如個案有命名與形狀上的混淆,應可當下確認,請個案區分正方形與長方形之差異,或者是於後續題目中直接以正方形、長方形命題,避免題目之混淆造成誤解。
  5. 病識感:
    • 問題:於施測最後詢問個案哪些項目較為困難,但部分個案可能記憶力不佳造成忘記有哪些項目,此時是否可提供相關提示或者工具,協助個案回顧執行的內容。
    • 討論與解決方向:此部分可提供相關提示,或者直接展示工具項目,協助個案回憶以了解個案對於自己能力之理解及其病逝感。

總結與未來方向
        本次與老師討論之重點包含:
  1. 影片製作有其困難,且學術交流仍以文字為主,因文字可多次閱讀、修改,故如應用得宜可清楚簡潔的傳遞資訊。
  2. 未來面對問題與學習之原則,應以問題為導向,依循問題而深入討論並解決之。
  3. 施測前篩檢部分:
    • 施測前篩檢項目應做調整,改為一次施測一個眼睛,並遮蔽另外一眼的方式執行。
    • 視野篩檢測驗,目標物為「手指」而非指尖。
    • 視野篩檢測驗,目標物為「兩隻手指(食指與中指)」,並非單指。
  4. 施測項目部分:
    • 順序流程:簡單的項目優先執行,可視情況做調整,但單一項目之所有題目應一次完成。
    • 嘗試錯誤:如個案於施測過程中反覆嘗試、調整,而非有目的且有計畫的完成建構,此狀況才需勾選嘗試錯誤之選項;而個案可察覺錯誤並修正,屬於較高階能力且顯示個案有一定程度之病識感,可註記於評分表單中。
    • 忽略造成零件不足:此狀況施測者可要求個案繼續完成,或者表示已經提供所有零件,請個案盡量完成,但不提供其他額外說明。
    • 建構錯亂:此狀況以計算正確建構數量為原則,多餘、缺少與排錯者不予計分(亦不扣分)。
    • 宣告完成後修改:此部分不需計較,以個案最終完成之結果評分即可。
    • 形狀恆常:此部分務必讓個案區辨正方形與長方形的不同,並使用適切名詞作為命題,如個案使用混淆詞彙命名此二形狀時,可要求個案區分其差異,或者直接使用正方形、長方形作為命題,避免誤會混淆。
    • 計算:如個案視力無法看到20號字者,個案應無法清楚看到本題題目,此狀況不需給予口語提示,於紀錄表中記錄其因視力問題無法施測,並此項目分數為0。(或與心算對外國人不易相關,如有需要可另外告知作為施測,但此結果不納入標準評分中)
  5. 未來方向:
        因此工具雖定義為篩檢性工具,然其題目數量較多且多元,相對於典型篩檢工具,其仍顯得較為複雜,故定位上或可歸類於篩檢與深入測驗之間。未來方向,可朝簡化與拓展方向進行:
        簡化,以篩檢性工具為目標,應減少題目數量並且具備高度區分性之題目,故可考慮那些題目過於困難過者簡單,以求臨床上可簡單、迅速應用為原則。
        拓展,以成效評估工具為目標,可思考個項目中那些部分有所不足,並考慮各向度題目難度與數量分配,理想中應各包含各種難度之題目,並且具有良好連續性且題目數量平均分配,並能區辨個案之嚴重程度,或作為衡量治療成效之量尺。
        現階段短期目標為完成最終修訂版,並增加施測者人數並持續應用於個案身上,以累積應用經驗並察覺問題,並開始累積評估之資料與結果,必要時可掃描歸類為電子檔,將有問題處標記並與Dr.Cooke交流。另,同時可朝上述二方向思考,並於穩定上軌道後正式處理之。

補充:
關於之前提及空間相對位置的題目,另有同學提供建議如下:

  1. 可於方塊上貼上標記,如表情或者五官以定義方塊的方位,因而可避免個案對「前方」的判斷分岐。
  2. 可調整問題順序,優先詢問「後面」再詢問「前面」,相信「後面」的答案較為直觀,可避免「前面」引起的分歧。
上面二點敘述,因為標準化工具,貼上標籤或進行此等變更,標籤之類型、尺寸以及貼的位置應另行設計,一方面確認可達引導之作用,另方面也需檢視此額外提示是否改變原測驗內容,或者造成其他影響,然此部分需更多嘗試方能了解;另,調整題目順序對標準流程的影響應較小,但不確定個案對於此改變之反應如何,亦須更多嘗試。此部分短期內找同儕討論,並投入個案的施測中,觀察結果。
2013.11.26 補充

  1. 依最終版本的指導語「依據跟您相同的方向...」,並且調整施測順序,先詢問後方再詢問前方,可有效減少分歧的狀況出現,因此建議後續施測過程皆改為此方式執行。
  2. 擬將施測結果之表單掃描成電子檔儲存,並可作為評分演練、紀錄方式調整之依據。



留言

  1. 另外, Dr. Cooke 還提到 screening 測量個案 visual extinction 時,請個案「用手指出」那一邊,不說「左右」。因為「左右」牽涉個案或施測者,容易混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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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有感受到這個差異,並已經補充於上方紀錄處,謝謝老師提醒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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