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09.06/09.11 文獻彙整回饋(二)


  1. 若文獻形式與彙整格式不合,可適度調整格式,如遇不適切之欄位,可以NA表示之,並簡述原因。
  2. 對於語意不清、用詞籠統之處,應以讀者可完全理解為目標,讀者之理解程度,可粗分為三:1)完全理解  2)大致理解,但有些模糊  3)完全無法理解。
  3. 一般性詞彙,如「適切性」、「合適性」雖包容範圍廣泛,但亦因此容易造成似懂非懂的狀況,可針對該段落目標,明確點出問題與欲傳達之資訊。
  4. 研究目的為文獻彙整之精華,應著重於描述該篇文章最主要之目的,如「檢驗新發展工具之信度」,並補充後續檢驗結果;「發展新評估工具」,並列出文獻回顧的內容,以及發展過程與條目。
  5. 文獻各式,於各段落撰寫之重點有其規律,可分析列出各段落重點以提升對於格式、常識之理解。
  6. 分段原則為一段落一重點,並可以另檢視段落主題,以確保內容無失焦以及分段恰當。
  7. 文獻彙整撰寫過程,宜以原作者之論述為主,但可於後方備註自己的看法與評論,一方面避免盲從,一方面也避免讀者混淆原作者之論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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